本课程结合了相关考试要求、学习者的需求及网络化的特点进行如下改革:
(一)课程体系围绕“官管民,民告官”的总体架构进行
行政法的总体知识结构为“官管民,民告官”,该课程则主要讲解“官管民”的问题,试图从行政法原论、行政主体论、行政行为论三大知识板块构建起一个严密、完整、科学的行政法的逻辑体系与知识架构。
(二)教学内容从文本、判解和学说三个层面展开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属于部门法,涉及的法律、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很多,学术研究内容丰富。该课程采用专题的形式,抓大放小,力求从法律文本、司法实践、理论学说三个维度呈现教学内容,促进学习者知识体系的形成,法治思维的养成和实践能力的提升。
(三)教学方法突出学生主体性、信息化、生活化的特点
1、突出学生主体性,采用案例教学等方法。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讨论,对实时发生的案例跟踪评论,增进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的广泛互动,将抽象的法律条文与学说转化为直观的鲜活的生活本身,化抽象为具体,从而增强课堂教学的实效性。
2、突出信息化,采用线上线下交互等方法。如以视频讲授为主,音视频答疑的方式进行教学互动,采取同步或异步讨论,充分利用QQ群、微信群等实现师生间的信息交互。课程门户适时发布互动信息、参与流程,提高学生进行学习的自主性和参与权,学生通过在线的方式完成教学的所有环节。
3、突出生活化,采用“体验式”等教学法。如校内可通过模拟法庭、法庭旁听与观摩、辩论、讨论、情景剧、观摩影视作品、司法见习与实习等方法,使学生理论联系实践。校外可利用“雨课堂”等教学工具,指导学生进行“闯关式”预习和手机答题,并及时开展在线指导和测评。
通过该课程的教学,让学习者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注重培养和提高学习者应用行政法学的理论与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树立行政法治思维。
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群;其他有爱好的社会学习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