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法学课程遵循法学课程演进的结构体系,由警察基础理论法学、警察基础部门法学、警察业务所涉法律规范等三部分组成。警察法学是以我国警察法基本现状及法理原理为基础,研究警察权和警察行为等基本权力体系的构成与划分,阐述我国警察执法过程中所实施的主要法律法规及其具体应用程序、条件及法律后果。警察工作执法执法过程不是简单的法律判断过程,不是直接地运用法律,更多是建立在价值判断基础上的法律解释过程。法律解释需要考虑的因素虽然在相应的部门法中会有所涉及,但是价值判断的理念和方法的体系化介绍需要专门的基础理论法学课程承担,并以此作为警察法学课程体系的基础。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习者理解警察法学教育必须要围绕警察业务展开,并且通过实战化的训练提升学生针对事实的法律发现能力。而法学教育一般是围绕培养“法官”展开的,其训练的技能大多有“审判”的影子,学习者将建构一个以法学知识为基础、警察业务为线索的新的警察法学知识体系。学习者也能从警察法学教育中的独具特色的案例教学获益,以刑事法律为例,法检了解案件事实的基本手段是“看卷”,而警察刑事案件办理工作最后的落脚点是“制卷”,要从纷繁复杂的事实中组织和收集证据,提炼犯罪构成,警察法中的刑事司法案例教学首先应该注重从一般事实引入,以询问笔录、讯问笔录等形式呈现,训练学生的法律鉴别、犯罪构成提炼的能力。
本课程适合大学法学专业和警务硕士的课程学习,为公安、国家安全、司法、法院、检察院等提供执法指引并提升执法理论,也可以为公民报警报案或解决日常涉警类的法律事务提供指导和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