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程旨在培养师范生或一线教师的基本法律素养和教育法治的基本认识,通过课程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学校、教师和学生等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理解教育法律责任和教育法律救济等方面的主要观点,通过学习能对生活中的教育法律问题及教育法律现象依法进行分析与评价,提高其依法执教的能力,逐步形成和提高教育法律意识。本课程由法学院教师主讲,将法治的思维贯彻课程始终,目的不仅在于法律知识的习得或法律规范的讲授,更在于教育法治思维的养成。